之前曹荣禄老师有说过:
【大家根据现代语法将名词词组中心词以前的部分剖析如下:
前位限定词+中位限定词+后位限定词+主观描述性形容词+客观描述性形容词(大小、形状、新旧长幼、颜色、国籍、材料、分类或作用与功效)+中心名词】
可是我看到也有说形容词的特殊顺序有,描述外在特点的形容词先于表示情感和性格特点的形容词。如:
a small lovely girl
a pale anxious patient
这里都是将客观描述性形容词置于主观描述性形容词之前,请问如此是对的吗?
形容词的顺序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没必要依据某些具体用例去质疑普通的顺序原则。假如你对形容词的顺序有兴趣,你可以阅读夸克《大全》。该书把名词前的形容词分为四个地区,每一个地区内的形容词的顺序可以颠倒,但地区间不可颠倒顺序。